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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于1980年11月复建,现座落在乌兰浩特市的东郊,依傍着美丽的洮儿河。现有的集办案工作区和办公区于一体的检察技术办公大楼,是2004年底竣工投入使用的,总投资700万元,建筑面积5077平方米,其中技术用房2077平方米,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地面六层,地下一层,除57间办公室、7个车库外,还包括党组会议室、院务会议室、大会议室、视频会议室、档案室、传真室、活动室、阅览室、微机室、闭路电视监控室、男、女休息室。地下室设有办案工作区,内有接待室、讯问室、监控室、询问室、医生特诊室、谈话室。我院办公用房总面积人均已达78平方米。

 

我院内设15个科室局,现有干警65人,平均年龄41岁。有正、副检察长4人,纪检监察室主任1人,环节干部26人。干警中,有党员52人,检察员38人、助检员1人,书记员22人,法警3人,工勤人员11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7人,专科学历13人。

 

为加快用信息化的理念推动办案现代化的步伐,我院在抓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技术投入。近年,累计投资120万元,购置微机50台,达到70台,实现了人手一台的目标,实现了电脑统计报表、电脑存档调卷、电脑存查线索。又相继配备了19台打印机和扫描仪、刻录机等设备。安装了21路大楼安保闭路监控系统,使办公楼内的所有出入口都在总控制室的监控之下,确保了大楼的日常及办案安全。建成了具有现代监控、通讯设备的特别审讯室以及多功能的视频会议室、信息电子显示屏,同时,还建立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2005年10月院内局域网正式开通,2006年1月,网络化办公系统软件开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现有办公办案用车10台。

 

检察文化也是生产力。镶嵌在我院走廊墙壁上那一块块宣传版格外醒目,这是具有乌市检察院自身特点的检察文化。按照楼层的布局和特点,每一个楼层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地下一层为“感化教育”,一楼为“法律文化区”,二楼为“公正执法”,三楼为“品德修养”,四楼为“爱国主义”,五楼为“古今中外名人名言”,六楼为“廉洁自律、学习进取”。每一个楼层除自身的主题外,结合科室,都有该科室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案流程、规章制度和服务承诺,使外来人员通过对这些的浏览,就会对这个科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大大方便了来此办事的群众。每个楼层还设立一个干部监督岗,将该楼层干警的姓名、职务、电话、职责配以照片上墙,将每个科室、每名干警都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同时还有检察职业道德规范、队伍建设要求、名人名言、口号及带有寓意的图画。通过营造这样的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得干警的思想得到沟通,个性得到熏陶,情感得到激发,精神得到升华,从而使干警牢固树立 “院兴我兴、院荣我荣”的主人翁责任感。

 

为了爱护关心检察干警,使他们始终能够保持良好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我院党组把“从优待检”工作作为大事抓实抓好,做到:政治上关心,创造条件,在事业上培养人;生活上照顾,千方百计,在待遇上关心人;加强团结,融洽关系,在感情上凝聚人;开展活动,陶冶情操,在精神上振奋人。

 

几年来,将一大批年富力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年轻同志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为他们提供展示才智、奋发作为的广阔空间。为了让年轻干警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院里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巨资为他们买资料、请老师,还把他们送到区院统一参加脱产学习。为全院干警建立了健康档案,确保干警身体健康;为女干警建立生日档案,使女干警在生日那天都能收到党组送上的生日蛋糕和美丽的鲜花。院里还安排一辆通勤车每天接送大家上下班。组织年内立功、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干警到大连、沈阳、昆明、武汉、重庆等地参观考察,使广大干警愉悦身心、开阔眼界。多项从优待警政策解除了干警后顾之忧,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重点加强了对业务工作的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办事,确保办案质量,力求执法严肃公正,办案及时准确,法律监督有力,预防犯罪有效。近年来,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批捕案件167件234人,无错捕和该捕不捕现象;平均每年办理移送起诉案件180件265人,无错诉和漏诉现象;平均每年受案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立案侦查7件7人,查办了乌市农行职工韩图雅利用营业所柜员的便利条件偷支储户存款和收款不入帐的手段挪用公款40余笔涉嫌犯罪金额高达110万元等一批大案。

 

2000年,被自治区检察院首批评为全区“五好检察院”和“人民满意检察院”;控申科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文明接待室”称号;被市委、政府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1年,被盟委、行署评为全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市委、政府评为“二000年度小康工作先进单位”和“十佳窗口单位”;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2年,进入全区首批“先进检察院”行列。

 

2003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严打斗争先进集体”。

 

2004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先进检察院”;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全盟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第一名;

 

2005年,被盟委、行署评为盟级“文明单位”;获得全盟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第一名;被市委评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被盟检察分院评为“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先进集体”。截止2005年,院领导班子连续七年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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