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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侦查科

 

 

     张俊杰   科长   中共党员      电话:8248714

职责:

全面负责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负责查办上级交办、有关单位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自首和自行发现的、公民举报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做好受案、立案和结案工作的把关审查工作。

全面负责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座右铭:忠诚、公平、团结、进步

党员承诺:开拓创新   与时俱进

      李晓梅   副科长  中共党员    电话:8248085 

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工作。

负责科里的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

负责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科的内勤工作。

座右铭:  踏实工作  真诚待人

      党员承诺: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霍艳梅   检察员   中共党员   

职责:

查办科长交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受案、立案和结案工作。

结合办案,大力宣传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座右铭:踏实工作   坦诚作人

党员承诺 忠于法律  忠于人民

尹立刚   书记员   中共党员

职责:

查办科长交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受案、立案和结案工作。

结合办案,大力宣传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做好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座右铭:为人民服务

党员承诺   公开  公平  公正

潘德臣   科级检察员   中共党员    电话:8248095

查办科长交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受案、立案和结案工作。

结合办案,大力宣传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做好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座右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党员承诺   超前思维  勇创一流

渎职侵权检察

  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振奋精神,求实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处。

  二、坚持政治学习制度,特别是院里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做到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性。

  三、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两法和检察业务。局长带头学习并组织干警进行讨论,研究渎职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侦查技巧。每季度检查一次业务学习笔记。

  四、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严格遵守院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坚持严格执行,文明办案,做到挂牌上岗,推行办案文明用语、服务忌语的各项要求。

  六、受理案件,必须按照属地原则;严禁超管辖范围受理案件,做到一不失职,二不越权。受理案件必须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

  七、接到的举报线索,必须归口管理,由控申举报部门按照程序登记,经检察长审批后,再受案调查。

  八、对于各类案件线索要做到绝对保密,实行专人管理,禁止泄密。

  九、决定初查的案件,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审批后,由局长指定专人办理。

  十、对于初查的案件,办案人员必须制定周密的初查方案,由局长审核,检察长审批后实施。

  十一、初查的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初查完毕。疑难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初查时间的,报检察长审批。

  十二、案件初查完毕,办案人咒写出立案或不立案报告,经集体研究,报请检察长决定。

  十三、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要落实办案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制。

  十四、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办案人员要制定侦查计划,询问证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提纲报局长把关,检察长审批。

  十五、慎重运用强制措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报局长审核,检察长批准。

  十六、传唤犯罪嫌疑人,经局长批准并填表写《传唤通知书》。拘传犯罪嫌疑人,需经局长同意报检察长批准。

  十七、为了获取重要证据,必须进行搜查的,要严格履行法律手续,经局长同意,报检察长审批。

  十八、对于搜缴的赃款、赃物,填写好清单一式三份,做好登记,交院里统一保管。

  十九、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疑难、复杂案件不能按时侦查终结的,由办案人员填写《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报告书》,经局长同意报检察长批准。

  二十、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办案人员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集体讨论后报检察长批准。

  二十一、卷宗材料,由办案人员按《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整理归档。

  二十二、做好自侦案件备案审查工作,《立案决定书》、《移送不起诉意见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一式五份,报上一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备查。

  二十三、结合办案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十四、每年进行一次大型的法制宣传,重点宣传渎职案件受理范围、立案标准,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二十五、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有关部门,与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坚持每季度沟通一次情况,拓宽案源渠道。

  二十六、积极查处上级院和党委交办各类案件,做到及时请示,及时汇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十七、随时准备查处突发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八、认真贯彻院党组的各项部署,积极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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